首页 -组织机构 - 工作导航 - 铁护动态-领导讲话-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经验交流-法律法规-护路常识-留言板 
工作导航
铁护动态
领导讲话
队伍建设
宣传教育
经验交流
法律法规
首页>>护路常识>>《条例》知识问答
·1、铁路运输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对维护铁路运输安全有些什么职责? (2005-07-01)
·2、什么是“应急预案”?铁路制定应急预案主要针对哪些事件? (2005-07-01)
·3、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如何划定? (2005-07-01)
·4、由谁负责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标桩的设立? (2005-07-01)
·5、铁路专用线必须设立安全保护区吗? (2005-07-01)
·6、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2005-07-01)
·7、为什么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取土、挖砂、挖沟? (2005-07-01)
·8、为什么禁止在铁路下实施采空作业的行为? (2005-07-01)
·9、为什么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堆放、悬挂物品? (2005-07-01)
·10、为什么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 (2005-07-01)
·11、为什么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牲畜? (2005-07-01)
·12、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怎样处理? (2005-07-01)
·13、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铁路线路的安全保护有什么义务? (2005-07-01)
·14、什么是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2005-07-01)
·15、在铁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什么行为? (2005-07-01)
全部内容

      


主管:中共长治市委政法委员会   长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长治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  版权所有
 
本站信箱czzfwhlb@sina.com
技术支持:长治市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355)2039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