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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委通知:3至9月开展“两个排查”活动

(2008-03-28 10:50:28)

 
来源:中国平安网 
 
  中央综治委下发通知
  3至9月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中国平安网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安全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近日决定,今年3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简称"两个排查"活动),集中力量解决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通过开展"两个排查"活动,做到对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矛盾、民间纠纷、信访问题和突出治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信访总量及群体性事件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的目标。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面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列入排查调处工作日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要逐一进行登记建档,归类梳理,逐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民生,千方百计保障民生,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健全由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实行领导包案、挂账督办,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力量调处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增强调解意识,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手段,在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中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维稳、调解、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形成及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本地社会治安形势,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和群众自治组织,认真排查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真正把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搞清楚,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搞清楚,把导致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搞清楚。各地包村(片)干部、社区民警、基层综治办工作人员,要走村入户,逐村(居)、逐户地摸排调查,一片一片检查督导,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督促落实,切实把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摸准查清。对于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全部登记造册,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对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和长期没有解决的突出治安问题,各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手,包点督办,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确保实现"由乱到治"。通知要求,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预防、控制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两个排查"活动取得实效。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对于该排查出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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