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降雨量警戒设防制是防洪基础管理工作从“经验性防洪”走向“科学防洪”的探索之路,该制度的实施,使机务、车务、工务和行车调度等相关部门形成了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责任共同体。
《铁路沿线雨量监测设备设置原则及管理办法》要求,各工务段机关和工务车间所在地都要设置雨量监测设备,同时在时速200公里及以上区段、沿线5年一遇日最大降水量大于100毫米的区间以及有重点危险地段的工区也应增设雨量监测设备
每个观测点要设兼职雨量观测员1名,各工务段应加强对雨量观测员的培训,使其真正了解降雨量监测的目的,熟悉监测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掌握监测资料的管理和使用要求,认真做好降雨量监测工作,及时将降雨量监测信息通报有关部门,并做好降雨量数据存档、分析工作。雨量观测员应密切注意降雨情况,汛期降雨时不得离开岗位。
当降雨量达到“注意警戒”降雨量时,雨量观测员应立即上报车间和段调度部门,并继续观测,随时汇报。车间主任(领工员)或工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防洪人员冒雨检查,工务段应做好水害抢险的准备。
当降雨量达到“危及警戒”降雨量时,各工务段要按分组检查、责任公里分段负责的要求,立即上道检查线路,重点地段看守人员要严防死守,做到“雨不停,人不走”。为确保行车安全和检查人员的人身安全,调度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慢行命令,由就近车站利用无线列调系统通知机车司机采取慢行措施(只限雨量观测点波及范围内的线路)。每次强降雨结束后3日内,各工务段应加强雨后检查,注意防范。
工务段检查人员登乘机车或开行轨道车进入慢行区间检查后,如确认该区间无水害或水害较小,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恢复列车常速或提高列车运行速度。检查人员应坚持“确认一个区间,恢复一个区间”的原则,不应全部检查完后再一并恢复线路。如发现险情或严重水害,需进一步降低列车运行速度或封锁线路时,检查人员应及时汇报行车调度部门,由其发布减速或封锁命令。同时,检查人员还应设置好现场防护,遇有列车通过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车速或拦停列车。封锁线路后,工务段应立即组织抢修,抢修完毕后应及时通知行车调度部门,由其发布命令,恢复正常行车。
同时,工务部门还应加强对行洪桥梁的检查。当江河水位上涨时,检查人员要对水位、流速、支座、桥梁振动、冲刷情况进行观测,掌握设备动态变化,采取相应的限速或封锁措施。
此外,机车乘务员和车站调度人员应及时沟通情况,真正实现车机联控。汛期,机车乘务员应熟悉线路设备状况,对各区段的危险地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汇报区间列车运行状况,发现线路设备异常时及时汇报前方车站。车站值班员要掌握列车运行情况,汛期降雨时要不断询问机车乘务员前方线路状况,如机车乘务员反映线路异常,则应及时通知后续列车减速运行或临时封锁区间,并通知工务段进行检查和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