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铁路护路联防大队、中队:
为提高我市专职护路联防队伍整体素质,根据省、市关于加强专职护路联防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经市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专职护路联防队伍中开展“争当五好护路联防队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好”队员标准
(一)政治思想好。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积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定期向上级汇报个人思想情况。
3、在队伍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经常在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帮助其他队员。
4、敢与违法犯罪作斗争,有见义勇为行为,受到有关单位、部门表扬。
5、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铁路沿线群众排忧解难,受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6、作风端正,对群众热情服务,无推诿现象。
(二)业务素质好。
1、认真学习护路联防业务知识,军事技能熟练掌握,努力学习新的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班,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综合素质高。
2、对所负责的辖区内铁路沿线基本情况熟悉、掌握。
3、 创新工作方法,新措施、新办法被上级机关采纳。
4、经常深入铁路沿线村庄、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和搜集治安情况,了解掌握情况有记录、有内容。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维护社会治安行动,受到有关部门肯定。
6、责任心强,对本职工作和各项任务工作尽职尽责,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7、处置突发事件能沉着应对,稳妥处理。
8、在支队、大队、中队组织的考核竞赛中成绩优良。
(三)组织纪律好。
1、模范执行专职铁路护路联防队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岗,无迟到、无早退、无脱岗、无夜不归宿现象。
2、请销假制度执行良好。
3、无打架、斗欧行为,无违法、违纪现象。
4、服从上级的安排,执行上级的命令,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5、严格遵守“十三不准”规定,严格执行“五条禁令”,
6、到其它单位了解情况时,严格遵守该单位的有关制度,没有给队伍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7、处理各类案件、事故时,克已奉公,按章办事,不为私情左右,不图私利,不向群众提过分的要求。
(四)执勤巡逻好。
1、执勤巡逻无脱岗、离岗、漏岗现象,认真填写执勤巡逻日志和案件处理结果。
2、上路执勤按规定着装,佩戴规定的执勤标志,手持规定的执勤械具。
3、对责任区段治安复杂区段、治安乱点和重要桥梁、隧道巡逻到位,无治安死角。
4、所负责辖内铁路治安平稳,无重大涉路刑事、治安案(事)件。
5、遇有突发事件或意外险情采取有力措施、处置妥当,有效防止灾害扩大。
(五)队容风纪好。
1、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营房室内窗明几净、备装整洁,无污迹、无烟头、无积尘,营院内无垃圾堆放、车辆摆放整齐、环境卫生保持清洁。
2、各类文件、资料、报刊、书籍、文具、学习用品、生活用品摆放有序。
3、在队期间按规定着装,无穿便服现象;衣着整洁,不留长发、不蓄胡须、不佩戴饰物。
4、尊敬上级领导,遇到领导主动敬礼,有礼有节。
5、工作中待人接物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对群众的要求和求助,积极给予帮助。
6、与群众保持良好的关系,受到群众的拥护和社会的一致认可。
二、评选程序
“争当‘五好’护路联防队员”的评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选:
1、由专职护路队员所在县(市、区)护路联防大队根据平时掌握情况推荐;
2、由市支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中队进行实地了解,在中队人员中进行民主测评;
3、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和县(市、区)推荐情况,市支队对该队员进行综合素质考察,拟定“五好”队员人选,报市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审批;
4、市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审批,授予“五好”铁路护路联防队员荣誉称号,予以表彰奖励。
三、评选时间
“五好”护路联防队员评诜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每年12月10前由各县市区护路联防大队将拟推荐人员名单及个人工作表现情况的文字材料报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
四、奖励办法
采取精神与物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奖励。
对被评选为“五好护路联防队员”的,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